性質:政風人員內部陞遷
壹、公告職缺如下:
苗栗縣政府政風處專員
貳、所需基本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基本資格:
(一)需為現職政風人員,屬陞任現職者,再行陞任應任滿1年以上。
(二)無受法規限制轉調之情事且身體健康、具服務熱忱、考評優良者。
二、注意事項:
(一)屬同一陞遷序列遷調者,服務期限須屆滿(計算至報名截止當月為準)。
(二)本案甄審作業將參考整體應徵人員填列之職缺志願,甄審作業結果將陳報法務部,實際派任職缺並以法務部「政風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或「政風人員人事作業審查小組」之審議及核定為準。
參、報名方式:
請就本職缺具有陞遷意願之政風同仁填妥附件報名表,於112年3月13日17時前傳真或逕送本處行政科彙辦(傳送後請務必即以電話聯繫確認),如欲查詢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