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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預防科

  • 發布單位:政風處

政風處預防科
一、政風法令之研討與修訂:
1.擬訂、修正本機關各項政風法令。
2.訂定本機關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工作實施計畫。
3.蒐集、編印相關之政風法令。          
4.規劃及招開本府廉政會報,研討本機關廉政措施。
二、預防貪瀆不法事項:
1.評估本機關易滋弊端之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
2.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
3.稽核易滋弊端之業務
4.協調修正不合時宜之法令規章。
5.研析本機關發生之貪瀆案件,訂定具體改進措施。
6.辦理民情反應調查,加強發掘線索。
三、辦理本府採購稽核小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