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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勞工權益扶助辦法

  • 發布單位:青年發展科

為保障勞工工作權及生活權,維繫勞工於訴訟期間有尊嚴之基本生活,本府自105年5月1日實施苗栗縣勞工權益扶助辦法,補助勞工訴訟費用與訴訟期間之生活費用。並於107年1月4日修訂部分條文,放寬申請扶助條件(申請書表及流程如附件),當勞工權益受損時,能夠給予勞工即時性援助。

聯絡窗口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

電話 : 037-371446 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