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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 發布單位:身障服務科

1.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申請人及受託人印章(如無受託人則免)、申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與本府簽約之機構入住證明。
2.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兵役證明、失蹤人口證明、學生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
請申辦民眾逕洽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