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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中、中英、中印、中越、中泰、中蒙),109年1月6日生效

  • 發布單位:勞工服務科

勞動部已於109年1月6日勞動發管字第1080508623號令修正「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考量現為宣導期,接受新舊版本過渡期2個月,請各移工母國駐臺機構配合自109年3月1日起依修正後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辦理驗證,亦請各駐外館處配合受理簽證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