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勞動部辦理「5050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計畫」。

  • 發布單位:青年發展科

一、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勞動部。
(二)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三) 執行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
(四) 協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經濟部、文化部、 農業部 、原住民族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教育部、客家委員會 、地方政府 。
(五) 提案單位: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提供協辦單位執掌業務相關服務之民間團體或單位 。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前開所稱協辦單位執掌業務範疇說明如下
1. 衛生福利部: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或巷弄長照站等相關業務。
2. 經濟部:辦理工業區服務中心相關業務。
3. 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相關業務。
4. 農業部:辦理綠色照顧站相關業務。
5.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相關業務 。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服務處相關業務。
7. 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社區大學等相關業務。
8. 客家委員會:辦理伯公照護站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