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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申請休耕或租金減免,該如何辦理?

  • 發布單位:地權科

申請休耕乙節,應請向鄉(鎮、市)公所申請洽辦。耕地租金減免乙節,依據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1條(歉收減免之處理)規定「第1項:耕地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農作物歉收時,承租人得請求鄉(鎮、市)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查勘歉收成數,議定減租辦法,鄉(鎮、市)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應於3日內辦理;必要時得報請縣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復勘決定之。第2項:地方如普遍發生前項農作物歉收情事,鄉(鎮、市)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應即勘定受災地區歉收成數,報請縣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議定減租辦法。第3項:耕地因災歉致收穫量不及三成時,應予免租。」,故耕地減租,需耕地上種有之農作物有不可抗力因素致農作物歉收情事,方有租金得予減免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