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歷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漲跌幅一覽表編製說明
- 統計範圍及對象:凡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執行之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案,均為統計對象。
- 統計標準時間:每年1月1日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之事實為準。
- 分類標準:
(一)按鄉鎮市區別分。
(二)按漲跌幅計算(分上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本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本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與上期比較漲跌幅、前一期公告地價總額、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與前一期比較漲跌幅)、本期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本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占本期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百分比、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占本期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百分比、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占本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百分比等分類。
- 統計項目定義:
- 上期公告土地現值(前一期公告地價)總額:上期(前一期)各鄉鎮市區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總額。
- 本期公告土地現值(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本期(最近一期)各鄉鎮市區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總額。
- 本期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當期各鄉鎮市區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
- 本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與上期比較漲跌幅: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較前一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比較漲跌百分比。
- 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與前一期比較漲跌幅: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較前一期公告地價總額比較漲跌百分比。
- 本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占本期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百分比: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占當期調查之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百分比。
- 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占本期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百分比: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占當期調查之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總額百分比。
- 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占本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百分比:最近一期公告地價總額占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總額百分比。
- 資料蒐集方法及編製程序:依據各地政事務所及本府資料彙編。
- 編送對象:本表編製2份,於完成會核程序並經機關長官核章後,1份送主計處(室),1份自存外,應由網際網路上傳送至內政部統計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