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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補辦地籍清理之坐落後龍鎮、竹南鎮、通霄鎮、苑裡鎮、造橋鄉等土地公告

  • 發布單位:地籍科

本府補辦清理「土地總登記時或金門、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登記名義人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及「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記之募建寺廟名義登記之土地權利,且非神明會、日據會社或組合、祭祀公業者」之土地權利,經清查符合者,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應依規定申請更正登記,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