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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說明

  • 發布單位:兒少及家庭支持科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3月13日社家支字第1130960243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健康識能,113年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結合轄區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兒)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或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廣為周知供民間團體多加運用。

三、本府業務聯絡窗口: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劉小姐037-558520

四、檢附113 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