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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113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說明

  • 發布單位:兒少及家庭支持科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3月3日社家支字第1120960209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健康識能,使高風險孕產婦瞭解危險因子對自身健康的影響,並提供因應策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06年起逐步推動「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112年補助22縣市衛生局結合轄區產檢院所或相關單位辦理,為期符合高風險之懷孕婦女納入關懷對象(收案對象及服務內容詳如附件說明),廣為周知供民間團體多加運用。

三、本府業務聯絡窗口: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劉小姐037-558520

四、檢附110至 113 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