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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段親密關係重複受暴被害人個案分析與反思

  • 發布單位:保護服務科

       民國82年一件受暴婦女殺夫案的重大社會事件發生,讓台灣長期隱而不談的家庭暴力,在此件社會案件中被重視,也為往後20多年來台灣投入家庭暴力防治開啟序幕。在民國87年通過了全亞洲第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正式宣告法入家門。

  苗栗縣政府開辦家暴被害人後續追蹤及處遇服務委辦計畫迄今已多年,與多家民間機構建構家暴被害人資源網絡,其中謙德社工師事務所憑藉過往多年的個案服務經驗,自110年開始針對多段親密關係均有受暴經驗的個案進行服務分析,期望能夠從個案經驗脈絡,探討可以介入的適切服務。

  研究發現:

  • 建立合理的期待是社工與個案工作過程中需要進一步釐清的,尤其是在親密關係中,個案人身安全的自我高估、打破個案慣常處理家暴事件的模式等,都是長期受暴者需要協助強化的。
  • 對於個案「此時此刻」情境的強化,協助個案從長期混亂的思緒及擔憂中,協助看到「現在」,社工需要讓個案認清現在所處情境,點出個案的不一致。
  • 社工須強化重複受暴個案因應問題的能力,強化問題解決的策略,並透過支持系統充權個案,協助個案看到更多可能。

  透過本次研究讓社工重新檢視過往個案服務的限制,讓社工再次探討如何促成有效對話歷程,從而理解個案及精進有效的服務策略,使個案獲得更多能量。

  苗栗縣政府未來也將持續推廣並精進家暴防治計畫,希藉由民間單位人力、資源的介入與整合,擴大專業服務範疇,提昇服務品質深度,使本縣家暴被害人可得到及時與有效的服務,協助個案遠離暴力對待,進而能在未來的生活有更好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