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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好事,我們全家一起做

  • 發布單位:保護服務科

        苗栗縣政府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苗栗家庭扶助中心)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安置服務方案,透過招募、審查及一系列職前、在職教育之培訓,篩選出合適之寄養家庭並授予證書,提供兒童少年即時且穩定之飲食、住所、醫療及就學等基本生理需求及受教權,更重視心理層面之輔導、給予愛與支持,滿足兒童心理情緒等一切需求,以促進兒童健康之成長經驗,提供更適切且健全之教養環境。近年來社會變遷與社會問題之多元化,加以法規之制訂與修正,使得家庭寄養服務成為兒童少年保護網絡中重要的替代性服務之一。

        苗栗縣政府自107~112年期間原有56戶寄養家庭,然近五年來已有14戶寄養家庭面臨生涯週期的轉換、服務年齡逐年提高,不得不因體力、健康議題、家庭發生變故等緣故而退休、終止服務,112年度全苗栗縣僅42戶寄養家庭取得合格證書並提供服務,部分家庭因有短暫休息、暫緩服務的需求,目前共35戶寄養家庭提供安置服務,照顧縣內多名寄養兒少,持續招募社會大眾一起投入寄養服務之行列,以助於寄養家庭質與量的維護。

        目前提供安置服務的35戶寄養家庭中,服務資歷為1~5年者計8戶,5~10年者3戶,10~15年者13戶,15~18年者7戶,18年以上的資深寄家計4戶;目前縣內有6鄉鎮無寄養家庭~卓蘭鎮/南庄鄉/三灣鄉/泰安鄉/銅鑼鄉/西湖鄉;期待有更多家庭能加入寄養服務的行列。

        今年度預計6月3日(六)假苗栗家扶中心,舉辦寄養家庭招募說明會,會後寄養社工將進行實地訪視了解申請者居家環境及居住狀況,申請者及其配偶均須完成暖身團體(6小時)、職前訓練(31小時)之課程時數,以吸收學習照顧特殊兒少的必要知能和技巧;審查會將邀請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及主管機關人員與會,透過書面與面談方式進行,由多方專業之討論與交流,建立客觀審核機制,以提升寄養服務之品質。

 

◎申請擔任雙親、單親寄養家庭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上,具國民義務教育以上教育程度;其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應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始得繼續擔任寄養家庭。

(二)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同住家庭成員,均品性端正、健康良好、相處和諧,無不良素行紀錄,且無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事。

(三)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有穩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

(四)住所安全整潔,有足夠活動空間。

(五)願意協助兒少接受療育及學習相關專業知能。

 

            歡迎有意打開家門、讓愛住進來,熱心加入「兒童少年寄養家庭安置服務」之民眾可洽詢:037-360995洽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科/寄養業務負責社工,或逕洽037-461234苗栗家扶中心/寄養組,邀請您來當愛的守門員,一起接住需要的孩子,幫助他們重拾勇氣、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