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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0年10月社區發展協會分佈態樣

  • 發布單位:社會行政科

       依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5條規定:「鄉 (鎮、市、區) 主管機關為推展社區發展業務,得視實際需要,於該鄉(鎮、市、區) 內劃定數個社區區域。社區之劃定,以歷史關係、文化背景、地緣形勢、人口分布、生態特性,資源狀況、住宅型態、農、漁、工、礦、商業之發展及居民之意向、興趣及共同需求等因素為依據。」本縣各鄉(鎮、市)原則1村(里)設立1個社區發展協會。

       苗栗縣截至110年10月15日止,共計275個村里、280個社區發展協會,社區數多於村里數。經本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統計,本縣社區發展協會分佈態樣可分為以下3種:

一、1個村里劃分2個社區發展協會

二、2個村里合併成立1個社區發展協會

三、1個村里設立1個社區發展協會

      其中,苑裡鎮西平里、竹南鎮港墘里及卓蘭鎮上新里、內灣里、坪林里以及頭屋鄉明德村為1個村里劃分2個社區發展協會;銅鑼鄉盛隆村、新隆村則為2個村里合併成立1個社區發展協會;其餘13個鄉(鎮、市)皆為1村里設立1個社區發展協會。苗栗縣社區發展協會分佈態樣請參閱一覽表(如附件)。

       倘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本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陳小姐,電話:037-559658,縣府團隊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