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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專科)社工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

  • 發布單位: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一、本項業務係由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委託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以下簡稱醫協)辦理。

 

二、醫協洽詢窗口:☎️(02)2765-7068孫小姐,申請單位/社工師個人可多加善用該協會網站設置之專區(網址:http://pse.is/42n74xhttp://www.mswa.org.tw/index.php,路徑:最新消息>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專區)。

 

三、積分申請及登錄系統:衛福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https://sasw.mohw.gov.tw/mosw/auth/login

 

四、重點提醒:

🏡機關團體申請:

  1. 尚無前揭系統-「開課單位」帳號之單位,須於首頁點選「繼續教育開課單位帳號申請」,待帳號開立後方可登入進行積分申請登錄作業。
  2. 若以年度訓練計畫辦理課程,課後申請每案課序以30堂為限(課前申請則不受此)。
  3. 每半日授課時數不得超過4小時,全日授課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且中午應有1小時(含)以上之休息時間。
  4. 基本上會使用的表單:

   (1)講師資料表(表單1)

   (2)社工師積分簽到表:

    A.紙本簽到表(Word檔,表單2):

     a.需由參加者親筆簽名或電子化認證,不得以蓋章替代(視障或其他身心障礙者除外)。

     b.整天課程,至少需有3次(上午簽到、下午簽到退)簽到退紀錄;電子(線上)簽到則至少需有2次且備有完整時間紀

      錄,並需檢附課程前後測。

     c.每半日及全日課程應各備一份完整簽到退之獨立簽到表;同系列但不同日之課程均需分開進行簽到退。

    B.EXCEL簽到表(表單3)

  1.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若課程採「同步視訊」或「單次直播」方式進行,其積分採認原則依實施方式計算。
  2. 不予核可積分之課程項目及原則:(更多請見111年度(專科)社工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原則)

❌「自我照顧及身心舒壓類」課程非屬「專業品質」且活動與課程為提供社工個人體驗或舒壓者。

❌單位內無外聘講師之讀書會、無主題性討論之團體督導、個案報告、期刊閱讀報告、行政說明及業務討論。

❌合格訓練組織所實施之專科社工師訓練課程,個別督導、無主題性研討之團體督導。

❌相關證照與公職考試之試前準備班。

❌個人才藝、職業培訓、技能訓練、電腦及資訊應用軟體或相關系統使用之訓練或分享等。此類課程係包含但不僅限於下列

  項目:樂器、咖啡、插花、編織、彩妝、霧眉、新娘秘書、汽車修理、OFFICE應用軟體、APP操作…等。

 

🧍‍♂️社工師個人申請:請見➡https://reurl.cc/q5GVmD

 

※本案作業規定、採認原則、QA及相關表單,如下列相關檔案,提供參考使用,或可逕至醫協下列公告網頁下載http://pse.is/42n74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