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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修正發布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5條、第19條、第23條之1定施行日期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申報書格式及填寫說明」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租賃、轉租)規定修正發布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申報書格式及填寫說明」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規定修正發布
修正發布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3條、第6 條、第11條、第16條、第17條、第20條、第23條定施行日期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申請書」及「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應附文件一覽表」訂定發布。
「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訂定發布
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4 條、第47條之3、第47條之4、第79條之1、第81條之2、第 81條之3第1項及第81條之4條文
「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訂定發布
「不動產銷售買賣與申報登錄資訊案件檢舉獎金及罰鍰提 撥運用辦法」訂定發布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
苗栗縣政府執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規定裁罰基準修正
平均地權條例第 47、47-3、81-2 條條文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110.5.4修正版)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作業手冊(109年7月1日實施)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109.4.24修正版
108年7月1日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81-2條及第87條三讀通過
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51條之1、第59條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