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秉持「平等參與、無礙共融」理念,為協助本縣宗教寺廟、教會堂改善環境設施,營造安全友善的信仰空間,特訂定「苗栗縣宗教場所無障礙設施補助計畫」,鼓勵宗教團體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讓長者、身心障礙者及行動不便信眾都能安心參與宗教活動。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本縣登記有案之宗教團體,申請補助場所位於苗栗縣轄內者,補助項目為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定義之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備、無障礙通路等,諸如出入口坡道、無障礙廁所、扶手設施、電梯或升降平台等均為補助項目。
縣府將依設施規模與經費需求核定補助,補助比例最高可達申請經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補助金額最高新台幣50萬元,期望藉此帶動宗教團體共同投入環境改善,推動宗教空間友善化。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宗教寺廟、教會堂長久以來不僅是民眾心靈的寄託,更是社區凝聚的核心,透過推動無障礙設施改善,不僅能提升公共安全,更彰顯尊重多元、平等參與的價值。縣府也呼籲各宗教團體踴躍提出申請,共同打造一個讓「有心就能到、有願就能拜」的友善宗教環境。
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相關申請表格與補助辦法已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民政處官網,或可洽詢宗教禮俗科(電話:037-36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