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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區域計畫法與國土計畫法實施交替,謹防有心人詐騙

  • 發布單位:地用科

依國土計畫法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預計114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屆時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時值區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交替之時,致使有心人士有機可趁,以不實「趁早辦理變更使用分區使用編定」說帖向民眾詐取金錢,苗栗縣政府呼籲:地主不要隨意聽信坊間傳言。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是保障既有合法權利的,原合法建築物及設施不受影響,可以繼續使用;原本區域計畫法編定的建築用地,未來還是可以申請建築;原本區域計畫法編定的農牧用地,未來還是可以做農業使用也可申請農舍。民眾如有相關法令之諮詢需要,可撥打本府承辦窗口:地政處地用科林小姐:037-559173及工商發展處產業發展科施先生:037-559445。或上網搜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