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關心都市計畫農業區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五類(以下簡稱農五)之標準與配套,苗栗縣政府說明,雖然全國國土計畫對於「農五」有明確的劃設標準,但制度上仍保有彈性,縣府將考量地方發展實際需求,只要土地符合條件者,得不劃設為農五,以保障城鄉發展空間。
「農五」代表什麼意思?農業發展地區分為五類,第五類(農五)為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縣府說明,根據全國國土計畫「農五」的劃設條件是指「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能維持糧食安全且未有都市發展需求者」,具體標準包含:符合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劃設條件、或土地面積完整達 10 公頃且農業使用面積達 80% 之都市計畫農業區。
工商發展處進一步表示,雖然上述土地在標準上屬於「農五」範疇,但全國國土計畫亦賦予地方政府裁量空間,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綜合考量「城鄉發展需求」、「農業發展需求」及「各都市計畫農業區定位」,只要在各級國土計畫中詳實述明理由,並經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得不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五類,相關土地使用規定仍將依都市計畫法辦理,民眾權益不變。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強調,國土計畫的目標是優先保護國土,兼顧農業發展留彈性。縣府始終站在鄉親立場,確保劃設作業的一致性與公平性,未來將持續秉持溫暖與專業的態度,針對地方實際需求審慎推動。民眾若對自身土地權益或劃設規定有任何疑義,歡迎隨時洽詢工商發展處國土計畫科,由專人提供最詳盡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