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期國際關稅衝擊、景氣變動及中小製造業經營壓力增加,經濟部於5月18日公布《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相關減免規定後,苗栗縣長鍾東錦今(25)日表示,苗栗縣將比照中部其他縣市方向,原則同意辦理納管工廠及特定工廠「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雙金)」減免措施,協助地方產業減輕負擔、穩定經營。
縣長鍾東錦表示,苗栗縣許多納管及特定工廠,多屬中小型製造業與傳統產業,近年面臨國際情勢、關稅變化、原物料成本及整體景氣波動等多重挑戰,縣府有責任在合法管理與產業發展之間取得平衡,協助企業度過壓力期。
鍾東錦強調:「政府推動工廠納管與合法化,不應只是管理,更要在產業面臨困難時伸出援手。苗栗很多都是打拚型的中小企業,縣府一定會與產業站在一起,共同度過挑戰。」
縣府表示,後續將由工商發展處儘速盤點本縣納管工廠及特定工廠相關資料,並依中央規定完成相關行政程序,研議具體減免方案及配套措施,相關辦理方式將另行公告。
縣府指出,推動納管與特定工廠制度的核心目標,仍是協助產業合法化、環境改善及永續經營,因此未來除減輕企業短期負擔外,也將持續透過輔導、改善及升級措施,協助地方產業提升競爭力。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彩強調,面對國際經濟環境快速變化,地方政府更應成為企業最堅強的後盾,縣府將持續傾聽產業需求,與地方企業共同穩定產業發展及地方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