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企業關心國土計畫實施後,部分土地未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是否會影響未來新增產業用地及投資布局。苗栗縣政府表示,縣府推動國土計畫始終兼顧環境永續與產業發展需求,現行規劃制度已保留未來發展彈性,企業無須擔心產業發展空間受到限制。
工商發展處指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主要是指五年內具有明確開發需求的地區,因此並非所有未來產業發展用地都必須一次劃入該類別。針對中長期產業發展需求,縣府已於國土計畫中預留相關發展空間,作為未來產業布局的重要基礎。
工商發展處說明,國土計畫除規範短期開發需求外,也設有「未來發展地區」機制,針對未來二十五年可能發展的產業、公共設施及重大建設需求預作規劃。現階段相關土地仍維持原有國土功能分區管理,但未來可依實際發展需要,循法定程序辦理檢討調整。
此外,國土計畫本身有定期通盤檢討機制。縣府表示,未來將依據產業發展趨勢、人口變化及地方建設需求,定期檢視國土功能分區與土地使用規劃內容,確保土地利用與地方發展方向相互配合。
工商發展處強調,本次國土計畫主要目的是建立更完善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而非限制產業發展。企業若有擴廠、投資或新增產業用地需求,仍可透過相關法定程序向縣府提出申請及諮詢,縣府也將持續提供協助與輔導服務。
縣長鍾東錦表示,苗栗縣近年持續推動招商引資及產業升級,無論是竹南、頭份、銅鑼科技產業聚落,或桃竹苗大矽谷相關規劃,縣府均積極爭取產業發展空間。未來將持續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取得平衡,打造更安心、友善、宜居宜業的投資環境,讓企業放心投資、安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