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縣內中小企業產業技術創新研發、創新服務能量,進而帶動地方產業發展,增加就業人數,並提高產業價值與競爭力,爰配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113年度苗栗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二、本年度計畫每案補助上限100萬元,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止。(收件方式:郵寄或親送;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本府行政處收文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優先輔導地方特色產業類別:農產加工、環保綠能及金屬製品產業,凡本縣從事前開地方特色產業並符合申請資格之中小企業,均可提出申請,符合青創或新創資格者,將酌予加分或提高補助經費。
四、113 年度苗栗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申請須知及相關附件請逕至【本府工商發展處網站(https://www.miaoli.gov.tw/economic_development/)地方型SBIR專區】自行下載。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工商發展處(工商科)承辦人:邱小姐,電話:037-55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