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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提供震後建物健檢補強補助雙管齊下!

  • 發布單位:使用管理科

      113年4月3日花蓮強震造成部分建築物結構受損,縣府為維護大眾安全,請民眾加強自家建物自主檢查,以免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提供補助方案如下:

一、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補助對象為都市計畫內取得使用執照之私有合法建築,或經執行機關認定可進行耐震評估之私有合法建築,且作為住宅使用之比例達三分之二以上,得以一幢或一棟為單位,申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詳細評估補助,補助金額分別如下:1.初步評估(30件):申請案總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者,每幢(棟)補助 1萬2,000元;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每幢(棟)補助 1萬5,000元。 2.詳細評估(1件):費用依「內政部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標價清單計價,每幢(棟)補助以不超過總評估費用30%為限,補助上限不得超過40萬元。

二、建築物弱層補強補助:提供結構安全性能耐震能力評估後為有疑慮之建物,先就軟弱層部分先行補強,以爭取地震來臨時安全撤離時間,每件最高補助450萬元(並以不超過總補強費用百分 之四十五為限),民眾需自負部分補強費用。本府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三、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補助:依「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規定,每年補助擬具重建計畫送經本府審查核准之案件,每案最高新臺幣55,000元;申請危老重建之獎勵部分,依危老條例除得依申請基地 條件給予建築容積獎勵(不超過建築基地基準容積之1.3倍 或1.15倍原建築容積)外,另有時程獎勵及規模獎勵(合計不超過建築基地基準容積之10%),此外,重建期間及重建後,亦得依規定申請融資貸款信用保證及減免稅捐。

       此外,由國土管理署住宅發展組委託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成立專案辦公室,對建築物結構有疑慮的民眾,可上網「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專案辦公室」諮詢或直接電洽(02)6630-0237(週一至五,9時至18時),亦可預約專人免費至社區說明。縣府再次呼籲,為維護公共安全,各建物所有權人或管委會,應加強自主檢查建築物儘速初步防護修繕,以維自身和公共安全。如需再了解前揭各項補助、獎勵及協助措施詳細內容,本府建置有「苗栗縣危老重建專區」網站(網址http://miaolirenewal.com/)可供查詢瀏覽;另有關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部分可向本府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查詢,連絡電話:037-361430;危老條例、容積獎勵、稅捐減免等相關規定部分可洽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連絡電話:037-359711,將竭誠服務答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