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澎金馬四面環海,海岸線長千餘公里,為促進海岸地區永續發展,內政部前於106年2月6日公告實施「整體海岸管理計畫」, 並自109年起啟動「整體海岸管理計畫」通盤檢討作業,該計畫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行政機關協商、多場座談會討論及海岸管理委員會審議作業後,已於114年5月23日獲行政院以院臺環字第1141008858號函准予核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本次通盤檢討業經行政院核定,依據海岸管理法第9條第4項規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核定後,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覽;其展覽期間,不得少於30日,並經常保持清晰完整,以供人民閱覽。縣府表示,如有意瞭解計畫內容的鄉親,可至縣府工商發展處、水利處與農業處或本縣竹南鎮、後龍鎮、通霄鎮、苑裡鎮、造橋鄉及西湖鄉等6個沿海(位於海岸地區之濱海陸地及近岸海域內)之鄉鎮公所所在地閱覽計畫內容,或可至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網站「海岸管理專區」,下載計畫或查詢相關資訊(https://www.nps.gov.tw/)(路徑:國家公園署/海岸管理/海岸相關計畫/整體海岸管理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