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市計畫規劃業務(一)新訂、擴大、變更都市計畫。二、都市計畫一般行政業務(一) 都市計畫法令之釋疑。(二) 都市計畫行政命令之執行(三) 都市計畫禁建事項。(四) 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及工業區審查許可。(五)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辦法申請案件審核。(六) 都市計畫樁位檢測、維護及管理。(七) 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裁處。(八) 有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之核發。(九) 有關都市計畫統計報表之編報。(十) 平均地權條例有關公共設施完竣之勘劃。(十一)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獎勵。(十二)苗栗市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核發。(十三)都市計畫道路建築線指示。(十四)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業務。三、都市更新業務(一)都市更新擬定、審議業務。四、都市設計業務(二)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審議案。五、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