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用事業相關業務:
1.再生能源相關業務(含太陽能光電興辦、設備認定及風力發電)。
2.通信及基地台設置及協調事項業務。
3.加油(氣)站管理及查核。
4.天然氣管理綜合業務。
5.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之設立、變更等一日核發業務。
6.桶裝瓦斯管理及查核業務及取締違法加儲油設施。
二、住宅業務相關:
1.內政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務。
2.內政部住宅補貼業務(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相關查核作業。
3.青年安心成家及住宅補貼查核業務。
三、其他
1.竹南特定區事業污水管線及配水池工程。
2.高鐵及竹南科學園區維護工程。
3.公有零售市場及攤商管理。
4.計程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