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關切中央是否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分派「宜維護農地面積」一事,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及農地總量推估,均依《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規劃手冊》相關規定辦理,具有完整且嚴謹之評估機制,並非中央「由上而下」強制分派。
工商發展處說明,農地總量推估係以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至第三類之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以及農業發展地區第五類等土地為主要評估對象,並依地方農業資源特性、產業發展需求及國土功能分區方向進行整體評估;若前項計算面積仍不足,才會再評估納入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之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及養殖用地。
工商發展處指出,此項制度設計目的,在於落實國土保育與農業永續發展,並兼顧地方實際需求及未來發展彈性,透過科學化與制度化方式辦理土地規劃,而非外界所誤解之中央直接指定或強制分派。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表示,縣府推動國土計畫始終秉持公開、透明及尊重地方需求原則辦理,後續也將持續與地方鄉親及相關單位加強溝通協調,確保農民權益、地方發展與國土保育取得平衡。
苗栗縣政府也強調,國土計畫並非限制地方發展,而是希望透過更完整的土地規劃機制,兼顧農業保育、產業發展與地方建設需求。後續若民眾對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內容有任何疑義,縣府將持續提供專業諮詢與協助說明,共同打造安心宜居、宜業永續的苗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