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第一座社會住宅「明駝好室」正式啟動招租程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今(25)日召開115年第1季社會住宅招租記者會,並於中心的「安居好室入口網站」公告「明駝好室」社會住宅申請須知,並對外說明申請辦法與招租期程,象徵苗栗縣社會住宅政策邁入重要里程碑。
苗栗市社會住宅「明駝好室」自115年3月9日至4月7日於「安居好室入口網站」開始受理線上申請,為照顧部分民眾不擅使用網路,縣府配合中央於縣府第二辦公大樓1樓設置「明駝好室」社會住宅招租服務據點,將於3月9日上午舉行社宅招租服務據點啟用儀式,服務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及下午13:30~17:00,提供苗栗縣民直觀、便利、可及性高的社會住宅申辦諮詢管道。
縣長鍾東錦表示,「明駝好室」是苗栗縣第一座社會住宅,位於苗栗市地方法院對面,縣府積極與中央合作推動興辦,期盼透過優質且可負擔的住宅資源,協助弱勢族群、青年婚育家庭及在地就業人口安心成家、穩定生活。縣府未來也將持續配合中央住宅政策,擴大社會住宅供給量能,搭配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落實居住正義,打造宜居苗栗。
一、申請期間與方式
1、自115年3月9日至115年4月7日止,為期1個月。
2、社宅資訊及線上申請:至「安居好室網站」辦理。
3、現場申請及諮詢:苗栗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1樓大廳(警察局對面),服務時間為申請期間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及下午13:30~17:00
4、流程:申請→ 資格審查(6月8日陸續寄發審查結果)→ 預定6月30日公開抽籤→選屋簽約 →起租首日115年9月1日(星期二)
二、申請資格
1、申請人為成年國民且設籍苗栗縣;未設籍者須提供於苗栗縣就學或就業證明。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 於苗栗縣無自有住宅。
(2) 全員年所得加總低於110萬元
(3) 全員年所得換算平均月收低於54,303元
(4) 全員所持有不動產價值低於560萬元
(5) 全員所持有動產價值低於333萬元。
3、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及配偶(含不同戶籍),申請人得依實際共住需求自行列入成員,僅限包含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兄弟姊妹。
三、應備文件
1、115年度含詳細記事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1個月內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全員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分配比例與身分類別
1、一般戶60%(含婚育戶12%、睦鄰戶6%、軍警消8%)。
2、弱勢戶40%(含婚育戶8%、睦鄰戶4%),包含: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等(其他資格請詳閱申請須知)。
3、婚育戶:新婚2年內或育有學齡前幼兒。
4、睦鄰戶:申請日前連續於苗栗市設籍滿1年。
5、軍警消:國防部少校階及文職薦六職等以下,或警政四階以下人員。
五、社宅基本資訊
1、「明駝好室」地點為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238巷2號(地方法院對面),地下2層、地上12層。
2、租約一期3年,一般戶最長6年,弱勢戶最長12年。
3、共107戶,租金含管理費並依所得分3級收費,面積含公設,實際以登記面積為準:
(1) 套房型78戶(約14至16坪),租金7,300元~4,300元。
(2) 二房型19戶(約29至30坪),租金14,260元~8,420元。
(3) 三房型10戶(約40坪),租金19,370元~11,550元。
4、基本配備:一級能效變頻冷氣、節能熱水器、節能爐具、窗簾、衛浴設備及廚房櫥櫃;不含床板、衣櫃、洗衣機、冰箱等家具家電。
5、租賃範圍不含停車位,停車位租賃及相關事宜,國家住都中心將另行公告
工商發展處提醒,申請人務必詳閱「明駝好室」社會住宅申請須知,並於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社會住宅不僅是居住政策的重要一環,更是城市進步的象徵。隨著「明駝好室」正式啟動招租,苗栗縣將持續朝向青年友善、家庭安心、弱勢照顧的宜居城市目標邁進。
如有申請相關疑問,可洽詢「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社宅申請諮詢專線:02-8979-1799、電子信箱:1799@hurc.org.tw,電話諮詢時間為工作日8:30~12:00及13: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