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苗栗縣境內油氣井與能源設施回饋制度優化議題,苗栗縣政府表示,感謝立法委員協助爭取合理的能源補償金,這不僅是制度上的補強,更是對地方鄉親應有的「基本公義」。然而,縣府強調,能源回饋不應僅止於一次性的現金發放,而應進一步轉型為具備長期保障與永續價值的制度設計。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補償只是起點,共好才是目標。」苗栗推動能源回饋制度升級,正是希望從過去單一補償思維,邁向兼顧健康保障、利潤共享與地方建設的整體治理模式,讓在地居民不只是承擔影響,更能成為長期受益者。
苗栗縣政府指出,參考美國等能源產區經驗,已將開採收益導入「主權基金」或「地方信託基金」,使居民除了享有即時回饋外,更能共享長期利潤與社會福利。縣府認為,這樣的制度設計,才是兼顧公平與永續的發展方向。
因此,苗栗縣提出能源回饋制度升級方向,朝向「健康保障、利潤分成、公共建設」三合一模式發展,並規劃五大推動策略:
一、建立長期環境監測與健康保障機制
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國營事業如台灣中油公司編列專款,委託第三方學術機構執行定期健康檢查,並於能源設施周邊設置空氣品質與地下水監測設備,即時公開數據,提升居民安全感與資訊透明度。
二、設立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鼓勵將回饋金轉化為地方發展資本,支持合作社或投入綠能及在地產業發展,讓回饋金從一次性補償,轉為可持續創造收益的制度工具。同時研議提供瓦斯費折扣或電費補貼,降低民眾生活負擔。
三、導入利潤分成機制
突破現行固定預算回饋模式,改採「營收連動」設計,使能源收益與回饋金掛勾,當國際能源價格或產量提升時,回饋金可同步增加,讓在地居民成為資源的共享者。
四、優先投入在地公共建設
將回饋資源集中投入長照據點、共融公園、圖書館等公共設施,並設立專屬獎助學金制度,支持在地人才培育,減緩人口外流。
五、以科學方式擴大補償認定範圍
針對現行1.2公里直線距離標準,導入風向、地形與污染擴散等科學數據,重新界定實質影響範圍,確保補償機制更公平合理。
苗栗縣政府進一步指出,國內如蘭嶼及部分核電廠地區,已嘗試將回饋金轉化為保險或社會保障機制,提供居民更全面的支持,亦值得借鏡。未來縣府將持續與中央及相關單位合作,推動制度精進,讓能源開發不僅帶來經濟效益,更能回饋在地、守護健康,實現環境正義與世代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