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並提升家戶綠能使用比例,苗栗縣政府辦理「115年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補助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受理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止。
縣府表示,本補助計畫係針對已完成設置,並取得縣府114年1月1日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設施,且所設置之太陽光電板須為「新品」,並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藉由補助措施鼓勵民眾及產業提升綠能使用效益。
補助對象及資格說明:
1、受理對象為私私有住宅及依法設置之工廠建築,皆可提出申請,不含政府興建之公有建物。
2、己設置完成且於114年1月1日後取得設備登記文件者,114年度尚未申請者,也可提出申請。
3、每一幢建物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30萬元,單一幢建物累計補助不得超過上限,若同幢建物已有前案申請,新申請補助金額應扣除已領金額。
4、補助金額依照設備容量每瓩補助新台幣3,000元計算,不足一瓩部分不計。
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請於受理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向縣府指定窗口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依計畫規定辦理補助事宜。
縣府提醒,申請案件須於期限內提出,請有意申請者儘早辦理;縣府強調,推動家戶屋頂太陽光電設置不僅可降低民眾用電成本,也能有效提升縣市綠能比例、減少碳排放,達成能源永續目標。透過本補助計畫,縣府希望鼓勵更多民眾及業者參與綠能建設,共同打造低碳、環保、永續的城市生活。
相關補助資格及申請應備文件請至苗栗縣工商發展處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economic_development/)查詢,或撥諮詢電話(037)558261劉小姐、(037)558582羅小姐、(037)559911顏小姐、(037)558261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