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從111年上路至今已滿2年,隨著高房價持續上漲,租屋市場供需不平衡的狀態,為協助無殼蝸牛族群與在外就學、就業者實現居住自由與減輕租房壓力,申請租金補貼亦大幅放寬資格,除了取消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外,更降低年齡限制,即年滿十八歲就可申請租金補貼,符合條件補助最長可領12個月。
在校外合租的學生、男女朋友合租或其他室友一同租賃一整棟或是一整層等合租者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時不需提供房東資料與房東同意,但必須要有同住之事實。
在簽約租賃契約時,需要注意所有人共同與房東簽一份租約時,承租人位置需一併寫上所有共住人資料,不然只有一人代表簽約,那就只有簽約的那個人才能申請補助。另外若共住人為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因為申請租補貼申請人須為租賃契約簽訂之承租人,所以非租約承租人不符合申請條件。
申請租金補貼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電洽本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承辦何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18、顧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52、傅小姐聯絡電話(037)558-262,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