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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苗栗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

依據: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4條規定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因應氣象變異或其他原因,致空氣品質有嚴重惡化之虞時,各級主官機關及公私場所應即採取緊急防制措施,為使各權貴機關、公私場所於空氣品質惡化時應變有所依循及提供民眾活動建議,爰訂定「苗栗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

二、旨 揭 防 制 措 施 全 文 已 上 傳 至 本 府 網 站https://www.miaoli.gov.tw/)-公開資訊-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及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mlepb.gov.tw)-法令公告-苗栗縣政府專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