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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級,與工商業相關之防疫措施調整說明。

  • 發布單位:工商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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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7/23指示,全國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級,本府(工商發展處)謹就與工商業相關之營業場所解封與防疫措施調整部分予以說明,請本縣鄉親配合遵守。

    通案性原則部分,仍應遵守全程配戴口罩、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人與人至少間隔1.5米、室外空間至少間隔1米、室內一個空間人數上限50人,室外人數上限100人(超過需事先提防疫計畫)。

    個別行業部分,八大行業等娛樂場所依舊不開放;自助選物販賣業者(即俗稱娃娃機業)於營業時間可以專人管理、縮小出入口、加強機台清消、人流管制等者,即予開放;至於美容美體業、民俗調理業(推拿、按摩)等行業之解封條件,因本稿發布後始由中央邀集地方政府召開討論會議(7月23日下午5時),俟會議結論及中央發布情形再另行公告。

    本府將不定時執行稽查,如有未能執行前述防疫措施即予營業者,將移送本府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70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下罰鍰後請其停業。值此防疫嚴峻時期,請確實遵守防疫規定,以保護自己並愛護他人;前述相關規定事項附於本新聞稿下方,有需要之鄉親可逕行點擊開啟瀏覽或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