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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時程獎勵將於113年5月15日起減少,趕緊加快腳步申請!

  • 上版日期:113-03-28 13:23

為促進改善居住環境品質,鼓勵民眾進行老舊建築物改善,中央訂定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予多元的容積獎勵誘因,希冀吸引更多民眾加入都市更新的行列中。

根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14條規定,自條文施行日起一定期間內申請報核者,將給予獎勵容積。在今(113)年5月15日起,有意申請時程獎勵的都市更新重建案件,位於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者,將從原本的10%調降為5%,而位於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者,將從原本的7%調降為3.5%,因此縣府呼籲有意願申請都市更新的鄉親們加快腳步提出計畫,以免錯失獲取獎勵的機會。

而目前本縣都市更新地區分別為「南苗舊市區更新地區」、「竹南運動公園南側更新地區」、「竹南車站周邊商圈更新地區」、「竹南慈裕宮周邊舊聚落更新地區」、「竹南頭份工業區轉型活化更新地區」及「頭份市中心商圈更新地區」等6處,相關資訊鄉親可至苗栗縣自主更新輔導團網站專區的苗栗縣都市更新地區查詢,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build/News.aspx?n=8996&sms=14411。

為協助本縣民眾辦理自主更新,縣府已委託專業團隊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除了免費提供法令規範及作業流程諮詢服務外,將不定期於苗栗縣自主更新輔導團網站專區(https://www.miaoli.gov.tw/build/)及苗栗工商服務站(https://www.facebook.com/miaoli.goodjob/?locale=zh_TW)公告巡迴講座及教育訓練課程等活動辦理資訊,也能夠配合有都市更新需求或興趣的居民前往社區辦理說明會,提供意見調查整合及申請補助計書研擬等輔導協助,歡迎逕洽詢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037-359711、559906),將竭誠為鄉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