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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號南下149公里車禍救助

  • 承辦人:通霄分隊 分隊長吳苙閎
  • 聯絡電話:037-558119轉1715
  • 上版日期:110-09-24 10:49

車禍救助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通霄分隊於9月23日8時30分接獲指揮中心派遣國道三號南下149公里處發生汽車車禍事故,獲報後立即派遣救護車、救助器材車及水箱車前往救援。

搶救人員到達現場,發現深藍色轎車因事故停放於國道內線,為防發生二次事故,現場由警察協助交管。現場有三名患者,其中駕駛已自行脫困僅輕微擦傷,副駕駛前臂骨折及後座乘客腰部疼痛無法移動須加派支援,搶救人員請指揮中心加派救護車。通霄水箱消防車在旁待命以防起火事故,救助器材車協助患者脫困,現場三名患者分別由通霄分隊及後龍分隊救護車送醫救治,確認無危險之虞後現場交由國道警方處理。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提醒您:車輛行駛高速公路,出發前檢查五油三水,行駛間勿疲勞駕駛、任意變換車道、更不可爭道競駛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並依規定車道行駛,大型車、慢速車勿占用內側車道行駛,以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