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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本縣移工除工作外停止外出,勞青處與警察局全面稽查!

  • 承辦人:陳莉鈞
  • 聯絡電話:037-363260
  • 上版日期:110-06-07 17:19

鑑於本縣發生科技大廠移工群聚感染事件,為維護社區防疫安全,有關移工之防疫管理,縣長責成勞青處,加強移工管理。

勞青處將與警察局全面稽查,倘未遵守相關規範,將依就業服務法法第57條第9款: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及第40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另依就業服務法第67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疫情指揮中心惠請本縣事業單位共體時艱,依下列規定事項辦理:

      1、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並責成縣府警察局於社區街

       道隨時查察。

      2、生活所需採買由移工宿舍管理人員或專責人員(本國籍)統一負責。

      3、即日起上下班統一由事業單位或仲介公司負責接送。

  勞青處再次呼籲聘僱移工之事業單位請確實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辦理,加強對移工管理。

提供單位: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