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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濫用救護車繳罰緩!

  • 上版日期:113-03-06 11:07

苗栗縣黃姓男子連續2天以酒後腹痛、牙痛等原因叫了3次救護車,救護人員送醫到急診檢傷均為非緊急的第5級,消防局審議認定濫用救護資源需繳交罰緩。

消防局呼籲民眾珍惜救護資源,輕微傷病請自行就醫,把資源留給緊急需要救護的傷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