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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澄清新聞稿】針對立委陳椒華揭露台視實境節目「嗨!營業中」違規案

  • 上版日期:112-09-28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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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年9月28日

發稿單位:苗栗縣政府行政處

發稿聯絡人:新聞科楊永盛

電     話:037-558172

 

 立委陳椒華國會辦公室9月28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稱台視節目「嗨!營業中2」違法濫墾森林及在農地蓋違建違法營業記者會,陳委員宣稱苗栗縣政府「涉嫌怠惰」查辦數月未改善,苗栗縣政府認與事實不符,本府業已裁罰違法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積極依法查辦,相關澄清如下:

 

一、造橋鄉公所111年7月間行文縣府,指稱:造橋鄉造橋段711、711-1、1695、1695-1、1695-3等土地,涉嫌濫墾、破壞水保,本府水利處派員勘察違法屬實;截至112年7月間,已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開出4次處分書、累計裁罰26萬,並勒令行為人立即停工、恢復植生,目前多處已恢復植生,顯見本府已積極依法查辦。

二、彭姓行為人涉及擅自設置住宿及餐廳營業,農業處認定部分農地有擅自鋪設水泥鋪面、碎石及石塊、設置建築物等非農業使用行為乙節,已屬農地違規,因屬非都土地管制,已由本府地政處依法行文彭姓行為人陳述意見中,若認定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裁罰。

三、本府工商處使用管理科現場會勘後,已發違建補照通知(建築一棟約60坪),已勒令行為人依法補申請執照,若無法補照將通知違建人自行拆除,並由本府列管排拆。

四、環保局實地查察餐廳約20個座位,未達「水污染防治法」排放廢水需申請許可證的列管規模,但環保局仍持續查察該處有無造成水體污染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