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地震頻仍發生,居住大樓、商場或電影院等建築物, 相關樓梯設置位置及數量是隨著建築樓層數檢討,並經過嚴謹設計檢核避難步行距離,以符合逃生至避難層的最短距離喔!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 集合住宅居室任一點至樓梯設計避難步行距離不超過50公尺,我們常去的 商場百貨或餐廳,不超過30公尺、工廠類不超過70公尺,於建築設計時必須考量樓梯設置及逃生動線安排,在災害發生時,人群才能在短時間迅速疏散逃離至避難層。
所以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並不是草率隨便設計的,必須依照上述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法令檢討,尤其特別注重避難逃生等問題,都是在確保建築物使用的安全,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
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顏科長聯絡電話:(037)559866,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