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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小學堂-「臨時建築需要申請建照嗎?」

  • 承辦人:温正穎
  • 聯絡電話:037-559372
  • 上版日期:112-05-03 16:08

蓋房子要評估,首重用地屬性哦!

最近有民眾來建管科詢問,緣由起因承包水利工程,需要在附近農地上興建組合屋作臨時辦公室及宿舍使用,️這樣需要申請建築執照嗎?️答案是要申請哦!

有關臨時建築一事涉及兩個層面的問題,來簡單地與大家說明一下!

第一是農地應為農用,建築物用途有所限制,並應經當地農業主管機關的許可,才能興建,如農舍、農業設施等,一般辦公室用途不在容許範圍內,所以無法於農地上興建。

其二是像這樣看起來臨時性,以快速組裝、簡易版狀物及輕量型鋼興建起來的建築物,如果在ㄧ般建地興建,申請作辦公室的用途大都是可以(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因此具頂蓋、樑柱及定著在地面上,符合建築法第4條規定之建築物,應申請建造執照(不是雜項執照)!

所以當您要興建此類組合屋的建築物,除了要先了解用地屬性,並考量構造物安全外,還應要有申請建照的概念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