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頭屋分隊車禍救護案件

  • 承辦人:頭屋分隊 隊員 高正隆
  • 聯絡電話:037-558119轉1715
  • 上版日期:112-03-14 14:53

車禍現場

頭屋分隊於3月13日晚間接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報於明德水庫停車場發生車禍,立即出動救護車前往救援,到達現場後發現為一台轎車翻覆,駕駛右手肘處有2x2公分擦傷,所幸駕駛意識清醒並無人員受困情事發生。救護人員立即評估生命徵象後,無生命安危,將現場交由警方處理。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呼籲駕駛人員,開車時保持人、車良好狀態,不疲勞駕駛,並要落實車輛定期保養與駕駛前車輛狀況檢視,且過彎時適當減速行駛,方能有效避免車禍憾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