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建築物在設計完成取得建造執照後,難免會碰到因為使用需求有改變或是與當初想像不一樣的情況而需要變更設計。
那什麼是變更設計?
舉例來說,您的房子原本建照核准三層樓沒有地下室,今天您突然覺得要新增一個酒窖,地下室是最適合的位置,那麼就必須在圖面上檢討重新畫出地下室,建築、結構圖也要繪製完成,經地方政府建管單位核准之後才算正式完成變更設計程序。你可能會想,能不能不要辦理圖面變更流程,答案是不行,如果現場施作的建物跟圖面不一樣,那會無法取得使用執照,等於您的房子是不能合法使用。
所以當您在房屋興建時改變心意或構思新的想法,如想增高或擴大面積,當中涉及主要結構及建蔽率變更時,就要辦理建照變更設計,並按變更後圖說施工,就不會延遲請領使用執照的時程,可以儘早完工使用喔!
如對相關規定仍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葉小姐聯絡電話:037-559872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