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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代步車「怠工」路中央、警民合作安全護送人車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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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2-01-0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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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分局社苓派出警員陳智祐、張雯傑於112年1月3日擔服12時至14時巡邏勤務接獲110轉報,在苑裡鎮社柑12路與社柑9路口處,有一名中年女子乘坐醫療用電動代步車,疑似故障停放道路中央,急需警方到場協助。
警方表示,於3日接獲報案立即趕赴現場,發現家住苑裡鎮玉田里里民陳姓女子(52年次、身障者)所乘坐電動代步車停放道路路中央,因該處路幅狹隘且亦無號誌,險有發生危害之虞;立即趨前詢問關懷,陳女向警方表示,當日騎乘醫療電動代步車至苑裡市區醫院幫高齡86歲母親領取糖尿病之藥物,返程時,代步車電力耗盡致拋錨於道路中央無法動彈,因本身行動不便,需要拄拐杖或是他人攙扶才有辦法行動且身上又沒帶手機,無法聯絡家人,所以便苦坐於車上約20分鐘,所幸正當進退維谷、不知所措之際,剛好被熱心民眾路過發現報案。案經警方查視確認陳女身體無恙後,遂主動連絡轄內熱心民眾駕駛小貨車協助將電動代步車載往鄰近之機車行充電,並同步以巡邏車護送陳女安全返家休息,結束道路驚險記。
通霄警方表示,臺灣已漸邁入超高齡社會,電動代步車已是身障人士及年長者外出的好幫手,但因其身體反應或判斷力仍較不及年輕人,因此呼籲民眾主動關心家中身障或年長者外出安全,留意他們的活動範圍,以避免發生不可預期之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