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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與公所(通霄鎮、苑裡鎮)聯合爭取「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二次)」,獲內政部核定補助計4案,以提升道路服務品質、打造優質通行環境

  • 承辦人:昌美娟
  • 聯絡電話:+88637374483
  • 上版日期:111-07-27 15:31

本府與公所(通霄鎮、苑裡鎮)聯合爭取「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二次)」,經內政部於111年4月11日核定補助,各公所刻正積極辦理設計中,其工程計畫臚列如下:

  • 通霄鎮公所核定補助1案:

      1.「濱海文化路徑-通霄鎮新埔舊官道人本環境營造計畫」(計畫經費1,340萬元)。

  • 苑裡鎮公所核定補助3案:
  1. 「苗栗縣苑裡鎮都市計畫區內重要聯絡道路養護整建工程」(計畫經費1,200萬元)。
  2. 「苗栗縣苑裡鎮國道三號交流道通往市區重要道路養護整建工程」(計畫經費1,200萬元)。
  3. 「苗栗縣苑裡鎮市區連接台61線既有道路養護整建工程」(計畫經費1,200萬元)。

 

為加強區域均衡城鄉建設,徐耀昌縣長特別指示,惟有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規劃,方能提供用路人平穩舒適之行車環境及紓解壅塞之車流,縣府秉持施政方針與公所聯手積極爭取補助辦理並獲核定補助,相關公所已積極趕辦,以提升全縣道路整體品質、改善街道環境、完善通行環境,以俾提升道路服務品質,成為幸福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