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坤輿自救會於110年6月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指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造橋鄉申請設置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因縣府核准之行政處分有瑕疵, 7月21日宣判,判決被告應做成命參加人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在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段587、588-1、846、849、851、852、853、854、856、857、814、814-1、815、816、841等地號土地實施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縣府將立即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後續再依判決理由及相關法規處置。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謝文浩037-558558分機320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3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