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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坤輿掩埋場專案會議釋疑 堅信專業嚴正執法守護環境品質

  • 上版日期:111-04-15 16:09

15A縣府-環保局長陳華盛釋疑S__45916779

苗栗縣政府新聞稿:2022/04/15

行政處新聞科:037-559828

 苗栗縣議會15日上午在造橋鄉龍昇村活動中心,召開「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縣府環保局長陳華盛率團隊幹部列席,會中針對坤輿掩埋場申設程序業管項目逐一說明,以化解歧見並釐清外界疑慮。

 縣議會專案小組今天上午召開首次會議,由兼召集人的縣議員宋國鼎主持,有多位縣議員與鄉親到場關心。環保局長陳華盛針對坤輿掩埋場何以不須辦理環評、聯外道路符合供公眾通行規範,以及廢水防治汙染符合規定等業管權責事項,引用法規條文為依據,詳細向專案小組及與會鄉親說明,強調對坤輿案全程依法行政,嚴守公正、專業、嚴謹的態度與立場,並遵照相關法規辦理。

 陳華盛指出,開發行為應否納入環評,應以申請人提出的計畫內容認定,坤輿公司係於90年間申請同意設置,由於申請面積為1.7958公頃,日處理量為190公噸,依當時認定標準,均未達應實施環評的規模。依環保署90年公布的環評細目與範圍認定標準,一般事業廢棄物衛生掩埋場之興建位於山坡地範圍,開發面積達2公頃以上或平均日處理量達200公噸,始需辦理環評。

 另坤輿公司出具由縣府工商發展處核准的指定建築線同意函,佐證引發疑義的聯外道路為供公眾通行之現有巷道,且龍昇段608地號土地所有人已申請建築執照,並以此通行進出,足認聯外道路已非僅供坤輿作為事業使用,應符合供公眾通行之定義,非專屬興辦計畫的一部分,自無須納入興辦事業計畫面積辦理變更。

 座落於龍昇段814及840地號土地的水泥建物,非屬審查通過的計畫範圍,其登記用途為農舍,依法應依原目的使用,不得作為辦公用途,若有不法使用,縣府相關單位將依法查處。

 至於鄉親關注的廢水汙染疑慮,業者申請處理方式係為衛生掩埋法,設有滲出水、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及地下水監測裝置,所構築的不透水布和皂土毯等防治措施,均符合法令規定。此外,業者另領有廢水貯留許可,掩埋場廢水會經過設備處理後全返送回掩埋面,全量回收零排放;環保局後續仍將嚴格監督其汙染防治設備運作,杜絕廢水非法排放。

 陳華盛重申,坤輿申請案自始即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謹守公正、專業、嚴謹的態度與立場,遵照相關法規辦理,後續會嚴正執法守護環境品質。

承辦人:廢管科 謝文浩  037-558558分機320

承辦單位科長:賴易正   037-558558分機3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  037-558558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