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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審議通過「原臺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為有形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再添1件厚植地方文化能量

  • 承辦人:文化觀光局/文化資產科/王啟寧
  • 聯絡電話:037-352961轉718
  • 上版日期:110-12-07 09:37

頭份糧倉1

苗栗縣政府於110年12月3日辦理110年度第二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經過審慎討論,決議登錄「原臺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為歷史建築。

新登錄之歷史建築「原臺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位於頭份市中心,是挑高的倉庫建築,牆體為雙層牆面、外牆體為磚造本體、內牆面則為板條灰泥牆,牆體下方設置通氣孔及木百葉以因應儲放米穀、肥料之通風需求,糧倉是地方糧食儲存、銷售之重要設施,見證了苗栗縣頭份市農業發展史。

目前本縣已登錄之糧倉建築計有原臺灣省糧食局苗栗倉庫、後龍1號糧倉、通霄鐵道糧倉建築群,此次頭份糧倉的登錄,除了讓本縣糧食產業與政策相關建築群的登錄更加完整外,作為頭份市第一個法定有形文化資產,相信能藉由文化資產的保存,帶動地方文化歷史的記憶保存與延續,創造新的文化觀光亮點。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經過這次審議後,苗栗縣指定與登錄之有形文化資產計89件,含國定古蹟1處、縣定古蹟15處、歷史建築59處、文化景觀4處、一般古物11件,期望透過文化資產的指定與登錄,讓民眾更加認識縣內有形文化資產,縣府也將持續致力於縣內文化資產的維護與發揚,厚植地方文化能量,保存珍貴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