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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男子自小客車鑰匙未拔、警方代保管阻竊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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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11-3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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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頭份市鄒姓男子(86年次、以下稱鄒男),於110年11月27日13 時30分許至通霄鎮訪友,將車停放於通霄鎮信義路與旗山路口路肩,因一時大意將自小客車鑰匙插在駕駛座旁車門未拔,所幸經通霄派出所警員王睿豪、范穆函執行巡邏勤務發現,遂在車門鑰匙孔處留下紙條,將鑰匙帶返派出所代為保管,約15分鐘後,車主鄒男看見警方所留紙條,隨即至趕到派出所領回鑰匙,成功防止一起汽車竊盜案發生。
警方表示,(27)日13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通霄鎮信義路與旗山路路口時,赫然發現停放於路肩自小客車鑰匙插在駕駛座車門鑰匙孔上未拔,立即下車巡視週遭,經四下詢問與電腦查詢均無法聯絡上車主,唯恐不法之徒有機可乘,便先將該車鑰匙帶返派出所代為保管,並在自小客車上留下紙條,請車主到派出所領回鑰匙,本案經警方即時處置,火速於15分鐘內將代保管鑰匙物歸原主。
通霄分局呼籲,民眾外出停車時,應特別留意停車地點,建議找一個醒目的標的物為基準並用手機照相,將周遭建築物的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車輛時務必要拔取鑰匙並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