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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文化景觀史蹟文化資產審議會110年第二次會議 通過2案備查

  • 承辦人:文化觀光局/文化資產科/王啓寧
  • 聯絡電話:037-352961轉718
  • 上版日期:110-11-09 09:31

苗栗縣政府於110年11月5日辦理苗栗縣文化景觀史蹟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110年度第二次審議大會,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樓大型會議室召開,此次無新增審議案件、報告類案件計2案。

 

為建設本縣優質景觀工程並延續再造歷史第一期計畫執行成果、賡續進行後續各項修復工程,「三義鄉勝興鐵道友善環境營造加值工程」及「出磺坑文化景觀區整體規劃設計」報告案,經本縣文資委員各階段審查通過、並由此次審議委員結論同意備查。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目前苗栗縣指定與登錄之有形文化資產計88件,含國定古蹟1處、縣定古蹟15處、歷史建築57處、文化景觀4處、一般古物11件,為求本縣文化資產保存工作更加專業並細緻,特地依照文化資產類別將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分為4個委員會,此次為分類後首次召開文化景觀與史蹟類別文化資產審議會;期望透過文化資產的指定、登錄與後續各式保存工作,讓民眾更加認識縣內有形文化資產,縣府也將持續致力於縣內文化資產的維護與發揚,厚植地方文化能量,保存珍貴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