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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心抗疫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更新日期展延

  • 承辦人: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醫政科 邱先生
  • 聯絡電話:037-558300
  • 上版日期:110-09-07 08:49

牢記執照更新展延效期 避免逾期受罰

本府於110年3月16日成立醫事人員執業執照馬上辦櫃台至今,有517位醫事人員辦理執照更新或執業登記,為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展延,為使全體醫事人員能專心投入防疫工作。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統一逕予展延1年,考量110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尚未完善控制,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逕予展延1年,免個別提出申請,又因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3日「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因疫情影響逕予展延後續處置」研商會議決議事項,「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介於109年1月21日 至109年12月31日者,逕予展延1年」,公告特別條例只限定於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更新,不含醫事相關人員歇停業、換補發或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在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日起三十日內,須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辦理備查,若未依規定辦理則會處罰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護理人員因育嬰假而辦理停業,若未依規定期間內至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辦理復業將處以罰款處分,如果申請育嬰留停期限超過一年者,則應辦理歇業。

另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109年及110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無需申請展延,將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將予自動展延1年,以利第一線醫事人員齊心抗疫,為共同打造苗栗健康幸福城市。